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13-08-08 17:26
浏览数:1662
湘教通〔2013〕366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委于7月10日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并下发了《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和研究生学习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新时期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二、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分析本单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制定好本单位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把《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的总体要求和重大任务落实到位。请各单位于10月25日前将本单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一式五份)报送省学位办,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三、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要求,认真做好研究生教育的综合改革实施工作。
通信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邮编:410016。联系人:刘会平,联系电话:0731-85524190,电子邮箱:xwb710@163.com。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