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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13-12-03 17:05 浏览数:3546



湘教通[2013]522号

 

关于开展2014年湖南省研究生

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厅决定2014年继续实施“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研究计划。根据《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13)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面向全省高校在读全日制且非带薪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及省属高校在读全日制且非带薪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学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每位研究生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创新项目”,且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已获得过“创新项目”资助的研究生不得再次申报该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由研究生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报学校研究生院(处)。申请书可在省学位办网站“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栏目下载。

(二)学校研究生院(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项目在学校网站公示3天。

(三)学校按照申报限额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申报限额

今年“创新项目”按博士、硕士层次分开申报,其中博士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用于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立意明确、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和探索性的学术科研项目,鼓励理论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创新,培育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培养科研创新高端学术人才。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限额见附件1

四、申报材料

请各校于2014110日前向省学位办报送学校申报文件、《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和《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联系人:刘会平,联系电话:0731-85524190,电子邮箱:xwb710@163.com

 

附件:1.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限额表

2.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3122


附件1

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限额表

 

单位名称

博士

硕士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国防科技大学

2

36

 

中南大学

3

90

 

湖南大学

2

40

 

湖南师范大学

2

36

34

湘潭大学

2

18

28

湖南农业大学

1

23

18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1

11

10

湖南中医药大学

1

12

10

长沙理工大学

1

6

17

南华大学

1

4

16

湖南科技大学

 

 

10

吉首大学

 

1

5

湖南工业大学

 

 

7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1

湖南工程学院

 

 

1

邵阳学院

 

 

1

以上合计

16

277

158



湘教通[2013]522号-关于申报201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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